反违章工作管理标准(试行)(7)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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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对于本公司人员违章被处罚累计达到4次的,须待岗一个月进行安全学习,并通过专项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返岗。承包商人员个人违章被处罚累计达到4次的,吊销其临时出入证。同一承包商经多次处罚仍反复出现同类型违章,降低其安全资信等级。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其承揽本公司项目的资格。
f)隐瞒、阻挠、暴力抗拒、辱骂、报复各级人员现场取证、执罚的,按照性质严重程度给予对应违章处罚金额的2-5倍的罚款,并视性质严重给予其它的进一步经济和行政处罚。 g)安健环分部管理人员、部门安全管理人员隐瞒包庇违章行为,压制隐瞒违章举报或对《违章记录卡》无特殊理由拖延处理的,由安委会决定给予责任人对应违章应处罚金额的处罚。
5.4.2违章认定及处罚流程
a) 违章发现与记录:发现违章行为时,发现人应当场向作业人员指出,要求其纠正。发现人须提供违章当事人签名,或违章时照片及违章现象描述,或佐证人员共同见证签名,作为证据记录在《违章记录卡》内。
b) 违章的认定:安健环分部人员收到《违章记录卡》后,应立即对违章行为进行确认。对有异议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认定是否违章、若违章需确认具体的违章责任人和违章行为。 c)违章的处罚:
(1)对本公司员工的违章处罚,安健环分部应在接到《违章记录卡》5个工作日内,确认
违章事实,开具《违章处罚通知书》,(一式三联,安健环分部自行保存1联,送达违章人所在部门1联,违章人所在班组1联),安健环分部在季度安全奖励中直接扣减该部门相应的金额至安全基金;
(2)对承包商员工的违章处罚,安健环分部应在接到《违章记录卡》5个工作日内,确认 违章事实,开具《违章处罚通知书》,(一式三联,安健环分部自行保存1联,本公司项目管理责任部门2联,其中1联由其送达承包商),承包商须在收到《违章处罚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将罚款缴交至安健环分部入安全基金,否则将停工处理。
d)违章的统计和公告。
(1)各部门、班组安全员负责收集整理本部门、班组的《违章处罚通知书》并妥善保存,
保存期2年;
(2) 安健环分部应妥善保存《违章记录卡》和《违章处罚通知书》,并对违章情况进行统
计分析;
(3) 各部门、班组应利用安全分析会、班务会或者安全活动对违章现象进行剖析,提出预防或改进措施,对违章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教育; (4) 违章处罚情况由安健环分部及时在《安健环简报》上公布。
5.5 申诉
本公司或承包商被处罚后认为违章处罚不合适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10个工作日内向安委会提出申诉,安委会应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安健环分部人员、项目管理责任部门领导、其他相关部门领导、本公司项目管理人员、违章发现人和违章当事人等有关人员重新核对违章事实以及处罚依据,做出维持或者更改处罚决定,经安委会主任批准后,由安委会出具《违章处罚申诉复核认定书》答复承包商负责人或者工地负责人、安健环分部,安健环分部依照《违章处罚申诉复核认定书》执行维持处罚或者修改、取消处罚。 6 记录
7 相关性文件
Q/FSB.BZ-01.14-2010 《安全生产奖惩标准》 Q/FSB.BZ-01.09-2010 《承包商安健环管理标准》 8 附录
附录A 常见的违章行为目录 附录B 违章处罚记录卡 附录C 违章处罚通知书 附录D 违章处罚申诉复核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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