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收文制度(19)
时间:2025-07-08
时间:2025-07-08
1、 档案员负责将“发文专机”邮件内容在要求的时间内告之相关人员,若因传达不及时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档案人员全部承担。
2、 将已确定阅读范围的收文及时交多位领导人和部门阅知与处理时,切实保证阅文工作质量和及时处理;
3、 范围:文件上注明的阅读范围,若其他有关人员确需阅知,有部门主管批示方可。 4、 顺序:传阅应分清主次先后,相关责任人应优先阅读,提高文书工作处理率。 5、 对象:阅文者在收文处理标签上签写全名和阅文时间。
(五)拟办:指部门或承办人对于某些除阅知外尚需具体处理的收文,提出的初步办理意见,供公司领导人或有关负责人审核定夺。
1、 拟办承担者:秘书部门负责人对其中需经公司领导批示的文件可提出拟办意见;由文书人员直接分发给承办者的文件,由承办人拟办;文书或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批办文件时,若发现其中有比较重大的、需要请示公司领导决定的问题,也需提出拟办意见。
2、
拟办意见:应当言简意赅,抓住关键。
(六)批办:指领导人对文件应如何处理及对相关承办部门或承办人所作的批示意见。
1、 范围:收文并不需要件件首先送交公司第一领导人批办,只有全面性的、具有重要指导性的文件才要交给公司第一领导人批办。
2、 承担者:主要由受公司领导委托的秘书部门的负责人(如办公室主任)承担。(除少数极重要的文件直接送交公司领导人或主管领导人批办外);多数以公司名义的一般收文,通常先由秘书部门负责人批办。
3、 程序:先批办后由文书档案工作人员交承办人承办;
(七) 承办:由承办人对文件涉及的工作问题进行具体执行和及时处理,
(八) 催办:对于需要回复的文件,根据缓急情况和承办时限的要求,适时对承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以防止积压和延误,保证工作效率。催办工作由各部门文书人员负责。
(九) 注办:对已经办理的文件,须由承办人将文件处理结果登记注明。
(十) 反馈:指各部门收到的外收文:须以书面形式回复的外收文,要求用规范、得体的书面语言、正规文种,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对可以用电话、传真等回复形式的外收文,也须在办理后及时电话回复对方;并由档案员负责及时在办文单或登记簿上注明。
第六条 归档:文书人员按照适当的标准将文件分类存档的过程。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 20 页 共 2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