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制度(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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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陕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 奖励标准:拾金不昧、积极组织参与公司活动、《圣莎报刊》投稿选登、热心助人且得到他人认可、其他应鼓励行为等。 2. 评选周期:即时 3. 评选范围:全体员工
4. 评选程序:各部门于事发第一时间填写《奖励申请表》→综合管理处核实审查→结果报总经理审批→张榜公布 四、评选工作小组:
评选工作小组由综合管理处、项目办公室、部门主管负责人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审核工作。
五、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除特殊贡献奖、即时奖励之外的其他奖项的评比: 1.未完成年度工作指标的; 2.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3.因工作失误被记为“重大过失”以上者。 六、本制度由综合管理处负责解释、补充。
本规定自2010年 11月1日起,正式执行。
阳光城集团陕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处 2010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