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制度(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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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集团陕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三)、“新人进步奖” 1. 提名资格:
(1) 适用范围在转正后但未满半年者; (2) 绩效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 (3) 较快掌握本岗位各项专业技能;
(4) 较快吸收企业文化,并融入团队,在员工中起到一定的表率作
用;
(5) 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合理化建议者。 2. 评选周期:半年 3. 评选范围:全体员工
4. 评选程序:各项目各部门根据参选标准提名符合要求的人选,编写事迹材料,填写《奖励申请表》(见附表1)→综合管理处资格审查,对提名人员张榜公示→民主选举(各部门选取5~10名大众评审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审小组评审→报总经理审批→公布结果 5. 奖项设置:颁发证书+现金奖励300元 (四)特殊贡献奖 1.金奖
奖金金额:2500---5000元
(1) 敬业爱岗,努力工作,锐意进取,在本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
获得区、市级以上荣誉或奖励的;
(2) 有创新意识,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措施;提供有效信息,并为公
司采纳且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或为公司防止或减少了重大经济损失,一次性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