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制度(11)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B. 工作岗位脏乱,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等; C. 非工作需要,上班时间会客聊天或长时间占用电话的; D. 非工作需要,未经物业公司经理同意擅自带人进入或参观小 区;
E. 当班时行为不检点,态度不端、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勾肩搭 背等;
F. 上班前喝酒,吃异味食物者; G. 未经批准,随便调班者; H. 在工作区域内吸烟者; I. 宿舍内务不符合标准要求者; J. 会议期间未将手机调到震动或关机者; K. 有其他不道德的行为。
(二)、严重过失:书面警告一次,罚款100元。
A. 无正当理由或未经主管领导同意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B. 不按岗位作业流程、标准作业者; C. 违反公司安全制度、不遵守安全条例; D. 未按规定使用辖区设施、设备或其他财物; E. 携带酒类进入工作场所吃喝,故意消极怠工;
F. 发现公司财物丢失、损坏时,置若罔闻,无动于衷,在被调查 时提供假情况;
G. 工作中经常拖拖拉拉、出工不出力,屡教不改;
H. 未经公司许可私自在小区内做任何形式的销售、募捐和演讲; I. 当班时睡觉、看书报、杂志、听收录机或与工作无关的私事; J. 未经许可将消防安全设备私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