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监理规划(9)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主楼采用PHC-AB500(100)-28型号,设计桩数233根;2#楼采用PHC-AB500(100)-22型号,设计桩数150根,要求按JGT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基桩检测。
应由两台经纬仪从两个面(构成90°的两个面)控制沉桩的垂直度。在送桩施工中施工单位应采用水准仪控制好施工送桩的桩顶的标高。同时,监理人员也应作好对送桩前每根桩顶的轴线位置、桩身垂直度及送桩沉桩的桩顶标高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以检验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允许偏差范围要求。待全部桩施工结束并在承台或底板开挖至设计基底标高后再对管桩成桩实体的桩位轴线位置和桩顶的标高进行最终验收,同时督促施工单位整理和完善桩基竣工图。
④、检查施工送桩的顺序及控制是否正确:打入法锤击打桩及静力压桩在送桩时均应遵循“根据桩的设计标高宜先深后浅”、“根据桩的规格宜先大后小、先长后短”及“根据桩的密集程度可采用自中间向两个方向对称进行、自中间向四周进行及由一侧向单一方向进行施工”的原则。
⑤、检查接桩时上下节平面偏差、节点弯曲矢高及焊接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有关质量验收标准。 电焊接桩焊缝质量检验标准
⑥、检查静力压桩送桩施工时的压桩压力和终桩压桩力数值:当压桩达到设计标高时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读取和记录最终压桩力数据是否真实。当
上一篇:钛合金焊接过程应力应变特点分析
下一篇:政治学院学生单项奖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