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监理规划(11)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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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采用PHC-AB500(100)-28型号,设计桩数233根;2#楼采用PHC-AB500(100)-22型号,设计桩数150根,要求按JGT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基桩检测。
有效的运转。在工作中监理人员应严格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方法和措施对工程各施工部位及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按作业程序实施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的监理质量监督制度,严格质量检查和验收:对达不到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标准的部位禁止施工单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并应及时责令和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返工重做处理;上道工序未经监理检查验收或隐蔽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凡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的各种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设备、机具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如下控制手段:
(1)、下达监理指令;
(2)拒绝签认资料;
(3)、拒绝批付工程款;
(4)建议业主撤换施工队伍及不称职的管理人员;
(5)、下达停工/返工整改指令。对多次指出仍不服从管理的情况下监理组除向业主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外将采取不组织竣工验收。绝不姑息迁就以确保工程施工不留质量隐患。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应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实施监帮结合并积极参与和做好施工参与各方的现场协调工作,充分发挥监理作用。
五、监理工作制定和工作程序
1、监理工作制度
⑴资质、资格审查制度
根据监理合同的委托范围,项目监理部对承揽工程的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应提交建设单位重新审查其资质。对施工单位资质审查的内容包括:施工单位的资质方面:资质等级、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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