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工程监理规划(8)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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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采用PHC-AB500(100)-28型号,设计桩数233根;2#楼采用PHC-AB500(100)-22型号,设计桩数150根,要求按JGT106-2003《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基桩检测。
先张法预应力管桩成品质量检验标准
⑺预应力管桩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在预应力管桩施工过程中监理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管桩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督施工。在管桩的旁站监督中应重点做好下列部位或过程的检查和控制工作:
①、检查施工使用的管桩质量是否为合格桩:施工使用的PHC管桩均必须经监理人员按照有关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准施工使用。
②、检查施工送桩时的桩位位置是否正确或发生位移:因在施工中施工队伍多人员繁杂及各材料运输车辆的场内运输等影响均可能导致部分原施工及复核的桩位发生位移现象。故监理人员应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桩位保护工作,并要求施工单位在PHC管桩施工前,对原放线定位的桩位按照施工图进行系统的检查,以便发现桩位是否发生位移。必要时现场旁站监理人员也应对已经验收的桩位进行必要的抽查复核。
③、检查送桩施工中桩身垂直度控制、桩顶标高及桩位过程检验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因本工程的设计桩顶标高低于施工现场的自然地坪标高,故在送桩前应督促施工单位对每根桩顶的轴线位置及桩身施工垂直度进行中间验收,符合允许偏差范围后方可送桩施工。在送桩施工时桩架应稳定垂直;桩及桩管插入时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送桩沉桩时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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