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检查缺陷处理指导原则(船旗国监督检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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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
海船舶〔2010)6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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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船舶安全检查缺陷处理指导 原则(船旗国监督检查部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
为规范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指导和帮助船舶安全检查员提高船舶安全检查缺陷处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船舶安全检查规则》,我局制定了《船舶安全检查缺陷 处理指导原则(船旗国监督检查部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船舶 检查 处理 原则 通知
抄送:中国船级社 校对: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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