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细则(9)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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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秤差在交易所规定范围内,指定仓库应接收,交易所按质量证明书所标该块实物的重量结算,超出规定范围,指定仓库应当拒收,并填写“问题报告单”,由指定仓库与存货会员共同签字确认后报交易所。
交易所入库秤差规定范围:金条±0.05克(含)内,金锭为±0.1克(含)内,铂锭为±0.2克(含)内,银锭为±1克(含)内。
第三十条指定仓库办理实物入库手续,会员及客户交纳本批实物入库费,指定仓库在实物入库申请单第二联加盖指定仓库收讫章作为存货回单。会员可实时查询当前库存状况。
第三十一条国内会员及国内客户可以在主板指定仓库存入主板交割品种,不可以在主板指定仓库存入国际板交割品种,不可以在国际板指定仓库存入实物。
第三十二条经交易所批准的国际会员及国际客户可以在国际板指定仓库存入国际板交割品种,经批准的国际会员及国际客户可以在给定的额度内在国际板指定仓库存入主板交割品种。国际会员及国际客户不可以在主板指定仓库存入实物。
第四章出库管理
第三十三条出库是指会员到指定仓库提取相应实物。
第三十四条会员及客户提取实物应由会员填写提货申请,申请时须明确提货人、提货仓库等信息,同时输入提货密码(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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