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细则(12)

发布时间:2021-06-07

第四十六条积数的计算方法为:

买入:买入货权积数=原买入货权积数+买入量×(仓储费天数-1)

买入货权卖出:买入货权积数=原买入货权积数-卖出量×(仓储费天数-1)

交提:买入货权积数=原买入货权积数-交提出库量×(仓储费天数-1)

存入:剩余库存积数=原剩余库存积数+存入量×仓储费天数

自提:剩余库存积数=原剩余库存积数-自提出库量×仓储费天数

剩余库存卖出:剩余库存积数=原剩余库存积数-卖出量×(仓储费天数-1)

质押、质押注销、处置质物、租借、划转等业务参照买卖计算积数方法计算,积数按每月30日计算,小于大于30日均等同30日,一年按360日计算。

第四十七条仓储费天数计算公式如下:

1. 当月1日到结算日,仓储费天数=结算日日期-当天日期+1

2. 上月结算日后第二天到月末,仓储费天数=每月计算积数的天数-(当天日期-结算日日期)+1

第四十八条运保费是指交易所统一调拨各指定仓库实物产生的费用。金锭、金条、Ag99.99银锭由交易所负责统一调运,

12

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细则(12).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