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交割细则(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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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黄金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实物交割管理工作,维护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实物交割仓储系统安全运行,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交易所交易合约的实物交割,交易所、会员、客户及指定仓库应当遵守本细则。实物交割是指为履行交易合约,交易所进行的相应实物所有权的转移行为。
第二章第二章 交割规则
第三条 交易所实物交割清算实行一户一码制,会员及客户开户成功即获得各自的实物账户代码。实物交割处理到每个会员及客户的实物账户。
第四条 会员及客户的现货实盘交易、现货即期交易、现货延期交收交易的实物实行同一账户管理。
实物账户分剩余库存账户及买入货权账户,会员及客户存入指定仓库的实物记入其剩余库存账户,会员及客户买入的实物记入其买入货权账户。
实物账户中白银交割品种不分剩余库存账户及买入货权账户。
第五条 交易所指定仓库负责为会员及客户办理实物出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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