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生猪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搞好屠宰检疫工作。一是争取党政领导重视,争取相关政策;二是建立检疫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工资与任务挂钩,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与动物检疫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职责;三是按照法律法规建立规章制度。
(2)完善检疫执法队伍,加强检疫人员管理。所有检疫人员由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统一管理调配,对检疫人员管理实行任期制,严格制度和纪律。
(3)明确检疫程序,把好“三关六岗”,即把好入场监督关、屠宰检疫同步关、出厂签证关。按照《生猪屠宰检疫规程》,把好6个检疫岗位,即:入场监督岗、头部检疫岗、胴体检疫岗、内脏检疫岗、旋毛虫检疫岗、总检岗。
(4)严格做到屠宰检疫“八规范”。①规范建立驻厂检疫办公室。在办公室公示规章制度、检疫人员及举报电话,接受监督。②规范检疫行为。按照检疫岗位职责,根据《生猪屠宰检疫规程》规范操作。③规范消毒。每天对屠宰场地、公共通道、运输工具进行严格消毒。④安排规范票证(标识)回收。值班检疫人员对入厂猪只检疫票证,严格查验后回收,做到回收的票证与当日屠宰数相符,并对回收的票证归类装册,至少保存3年后统一销毁。头部检疫时回收免疫耳标,并统一保存定期销毁。⑤规范签证。对屠宰检验合格的胴体加盖检疫验讫印章,由检疫人员按照证章填写规范签发动物产品检疫证明。⑥规范无害化处理。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严格按照《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及《无害化处理规程》等对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生猪入场收购环节加强监管,严禁收购死猪,对病死猪执行“四不一处理”措施,即“不宰杀,不食用,不销售,不转运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⑦规范记录。建立屠宰检疫、消毒及无害化处理等记录册,规范登记。⑧规范监督管理和监测。一要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驻厂检疫人员工作的监督检查,使工作落到实处。二要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动物防疫条件的审核工作,对没有落实驻厂检疫、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不具备无害化处理设施的企业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屠宰加工企业畜产品安全的督查工作。
3加强基层检疫队伍建设,配备检疫设施
一是加大培训资金投入,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县乡2级专业人员进行产地检疫技术培训和兽医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二是增强综合实力。检疫是动物疫病防制和“放心肉”工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涉及防疫及防疫监督、屠宰管理工商、税务、食品卫生、公安、交通运输各有关部门,必须切实增强整体检疫队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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