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毕业顶岗实习工作手册(9)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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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顶岗实习的成绩由实习单位、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辅导员综合评定。实习单位对学生考核的打分,占总成绩的40%;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考核的打分,占总成绩的40%;辅导员对学生考核的打分,占总成绩的20%。
(一)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
学生的顶岗实习,可以在不同单位或同一单位不同部门或工种进行。实习单位需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工种的表现情况包括考勤、纪律、态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在鉴定中指出学生的主要优缺点和成绩。
(二)校内实习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
校内实习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每一部门或工种顶岗实习的表现情况进行考核,依据实习单位和辅导员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并结合学生的顶岗实习总结,对学生的顶岗实习情况做出全面考核。
(三)辅导员对学生的考核
辅导员可根据学生在实习过程中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并结合学生与辅导员的沟通情况对学生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 顶岗实习成绩考核采取考查方式,成绩设优秀(≥85分)、良好(≥75分)、及格(≥60分)和不及格(<60分)四个等级。对顶岗实习成绩及格的学生,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院颁发《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书》,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者不发《毕业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书》。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201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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