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毕业顶岗实习工作手册(7)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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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上交工作。
6.协助所在系处理顶岗实习期间学生各类突发事件,配合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学生联络、指导、考核工作。
第三章 顶岗实习安排
第三条 顶岗实习由学生、学校与企业三方共同参与,三方共同努力,加强协调,保证顶岗实习顺利进行。
第四条 各系可根据专业特点,确定顶岗实习的方式,使顶岗实习工作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和学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与落实就业紧密结合,争取使顶岗实习的学生成为实习单位的准员工。
第五条 以各系为主,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等其他部门配合,共同为学生安排实习单位。各系根据专业特色,依托校外实习基地,积极了解与搜集有关行业企业的用人信息,加强对外联系,按照教学计划进程,安排学生顶岗实习;各系也可根据专业所面向行业企业的特点,根据行业企业的需求,报教务处申请适当变动教学进程,安排学生顶岗实习。
第六条 学生可自主联系符合该专业实践教学要求,且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学生向本系提供实习单位开具的同意接收实习书面证明后,经批准,可根据自身特点,在校外实习指导教师的配合指导下,完成顶岗实习课程规范所要求的内容。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时,须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顶岗实习申请书》。
第七条 各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组织并配合实习单位做好学生实习的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
第八条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学院为其参保《毕业生实习险》。
第九条 实习单位应为顶岗实习学生提供专业对口的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一线的专业岗位。实习过程中,学生须填写《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顶岗实习报告手册》。学生应请求校外实习单位出具《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报告手册》中的相关评价表意见,并给予成绩。实习成绩合格,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学校颁发《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毕业顶岗实习工作经历证书》。
第四章 学生顶岗实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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