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7)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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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经典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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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19. 20. 21. 22. 常见的鉴定结论包括。答:1、爱猫扑.爱生活。2、司法精神病鉴定结论。3、痕迹鉴定结论。4、化学鉴定结论。5、会计鉴定结论。6、文件书爱猫扑.爱生活。7、其他鉴定结论。 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答:(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而有逮捕必要的。 当事人的概念、特征:当事人是指在诉讼中处于追诉或被追诉地位,执行控诉或辩护职能,同案件的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参与人。有如下特征:1、处于原被告地位,分别执行控诉和辩护职能;2、与案件的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3、他们是除公安司法人员以外的诉讼参与人。 地区管辖。答: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 地区管辖有哪些原则要求? 答:(1)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为辅的原则;(2)以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为主,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为辅的原则。 对哪些人可以扭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答:(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通缉在案的;(3)越狱逃跑的;(4)正在被追捕的。 反诉的概念和反诉必须具备的条件。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联系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反诉以自诉的存在为前提,是一个独立的诉讼,而不是对自诉的答辩。(2分) 反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是与本案有关的犯罪行为:第一、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案自诉人;第二、反诉的案件必;第三、反诉的内容必须是属于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反诉的概念及其条件。答:指自诉案件被告人,再诉讼过程中作为被害人又反过来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案有关联的犯罪行为,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告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再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条件:(1)反诉的对象必须是本案的自诉人;(2)反诉的内容必须是与本案自诉人指控自诉案件被告人犯罪行为有因果关系的行为;(3)反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依法可以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4)反诉只能在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宣告判决前提起。 犯罪构成有哪些共同要件。答:具有以下四个共同要件:一.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的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二.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某种客体造成侵害的客观事实特征.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等.三.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四.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其实施的危害行为及其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犯罪既遂形态有什么特征?既遂犯有哪些类型?是指行为人的故意犯罪行为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的犯罪完成形态。确认犯罪是否既遂,应1.结果犯。2.行为犯3.危险犯4.举动犯。 作为犯罪对象的具体物是具
)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2)犯罪客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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