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9)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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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经典小抄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移送起诉的案件,必须查明:(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3)移送起诉的案件,是否属于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4)有无附带民事诉讼;(5)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公安机关的任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二二五条的规定,除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管理机关、军队保卫部门侦查的案件外,公安机关对绝大多数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拘留、逮捕、预审权。 公安机关的职权: ①立案权: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侦查都由公案机关负责,故刑事案件的立案权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②侦查权:在刑事案件中,除了贪污、贿赂案件等少量案件由检察院负责侦查外,其余案件都由公安机关负责。③执行权:在刑事诉讼执行阶段,大部分犯罪犯罪都是有公安机关送交监狱机关执行。在以上职权中,侦查是公安机关的核心工作。 公诉案件的法定条件。答: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这是提起公诉的事实条件。2、依照法律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提起公诉的法律条件。3、检察院对此案具有公诉权,案件数与受诉法院管辖。 公诉案件立案的基本条件。答:1、有犯罪事实。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案件中证明责任的承担。答:(1)检察机关承担证明责任;(2)公安机关承担部分涉及到的有关程序法事实;(3)法院不承担证明责任;(4)犯罪嫌疑人、被告一般不承担证明责任(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除外),但对于一些程序法事实也要承担一定的证明责任。 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答:(1)主体要件。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可以区分为下列三种情形:a、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构成的共同犯罪;b、两个以上的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c、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与单位构成的共同犯罪。(2)客观要件。a、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作为与不作为的结合。b、共同直接实施犯罪。c、存在分工的共同犯罪行为。(3)主观要件:a、共同的认识因素。b、共同的意志因素。 管辖分为。答: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 国际基本原则包括。答:1.刑事程序法定原则。2.司法独立原则。3.无罪推定原则。4.辩护原则。5.诉讼经济原则。6.诉讼及时原则。7.诉讼权利平等原则。8.禁止重复追究原则。 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区别:1)认识因素上有所不同,二者都是预见到行为发生危害结果的可能性,但它们对这种可能性是否会转化为现实性即实际上发生危害结果的主观估计是不同;2)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二者对危害结果的态度仍是不同的。 何谓结果加重犯?其有何特征?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由于发生
了刑法规定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处的重结果,刑法对其规定加重法定刑的)行为人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必客观地引2)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处的重结果或加重结果,必须通过刑法明文规定的方式,成为依附于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丰存在的特定犯罪的有机组成部分;3)行为人对于所实施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及其所引起的加重结果均有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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