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简答题(汇总)(17)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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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经典小抄
84. 85. 86.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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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91. 刑罚。包括酌情减轻、酌情免除情节。③常见酌定情节有犯罪动机、手段、时间、地点、对象,犯罪行为人的一贯表现,犯罪后认罪态度等。 如何理解刑法的性质。答:阶级性质: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法律性质:(1)刑法保护的社会关系广泛;(2)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如何理解刑法学及其研究对象?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2)刑法的强制性最为严厉。 如何理解自首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首条件:1)自动投案;2的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2)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不定期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如何区分一罪与数罪?一罪包括实质的一罪与处断的一罪。其中,实质的一罪,是指形式上具有数罪的某些特征,但实质上仅构成一罪的犯罪形态。包括继续犯、想象竞合犯、结果加重犯。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吸收犯。数罪,依据不同的标准,也可以分为实质数罪和想象数罪、异种数罪和同种数罪、并罚的数罪和非并罚的数罪。它的意义,明辨实质数罪中应予并罚的数罪范围,并在此基础上,针对非并罚的实质数罪,包括其中的异种数罪和同种数罪,如牵连犯、连续犯等犯罪形态,确定与之相应的处断原则。 审查起诉的方法步骤。答:1、审查起诉意见书等。2、讯问犯罪嫌疑人。3、听取被害人意见。4、听取委托人的意见。5、调查核实其他证据材料。6、补充侦查。(退回公安机关侦查或自行侦查。) 审判监督程序有哪些特点? 答:(1)审理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2)提起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各级法院院长或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3)有严格的条件限制;(4)法律没有规定期限;(5)重新审判的法院可以是原审的一审法院或二审法院,也可以是提审的上级法院;(6)不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 什么是犯罪的故意?犯罪的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各有什么特征?二者有哪些区别?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从认识因素上看,二2)从意志因素上看,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3)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对这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什么是犯罪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与疏忽大意的过失各有什么特征?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有哪些区别?疏忽大意的过失与意外事件的区别何在?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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