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重点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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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总论
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自己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标记、信誉依法享有的权利。
2、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新植物品种权等等。
3、1967年签订《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1994年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签订了《知识产权协定》(亦称TRIPS协定)。
4、狭义的知识产权分为:著作权(包含邻接权)、专利权、商标权。可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1886年的《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一类是工业产权,主要包括商标权和专利权,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5、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本质特性:
一、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二、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三、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6、知识产权的专有性:同其他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的特点。一、知识产权为权利人所独占,权利人垄断这种专有权利并受到严格保护,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二、对同一项知识产品,不允许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一属性的知识产权并存。
7、知识产权的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效力上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即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8、知识产权的时间性: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之一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共有。
9、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是国际上通行的确认、保护和利用著作权、工业产权以及其他智力成果专有权利的一种专门法律制度。
10、我国法律体系,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的范畴。
第二编著作权
第二章著作权概述
1、著作权是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最早的法典为1709年的英国颁布的《安娜法令》。
2、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一、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主要表现为对有体物的支配权;著作权则不同,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故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由于标的物的本身的性质。二、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力,其属性是最完整的,他即不受地域的限制,又不受时间的限制;著作权虽然也是绝对权力,但受时间和权力本身的种种限制,并最后丧失,直至进入公有领域。
3、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一、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并非作品的思想内容,而是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专利权所保护的是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发明创造,它抛开表达形式而直接深入到技术方案本身。二、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并不要求保护的作品是首创的,而只是要求它是独创的;而对于同一内容的发明,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即首创性。三、权利产生的程序不同著作权随着作品的完成作品的创作完成而自动产生,专利权的产生需国家行政授权。四、适用的领域不同著作权所保护的作品主要涉及文学、艺术领域,专利权主要发生在工业生产领域。
4、著作权与商标权的不同:一、权利内容不同著作权包含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而商标权则是一种纯粹的财产权。二、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商标是以文字、图形等要素构成的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志,只要求商标具有显著性。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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