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概念、法规和程序(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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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环境影响的分类
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经常按照评价的需要将环境影响分成不同的类,以方便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环境影响按开发建设的生命周期、按影响的性质和持续时间等可将影响分为不同的类别。
①按项目的运行阶段可分为:建设阶段影响、运行阶段影响、服务期满影响。
按项目或开发建设活动的生命周期可以将项目分为准备期、建设期、运营期及服务期满四个过程。每个过程所造成的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在这四个过程中,由于准备期对环境的影响一般较小,所以在大多数的环境影响评价中,准备期的环境影响可以被忽略。
如井工开采的矿井,在建设期的影响,主要是对土地的使用功能的改变、对地表植被的破坏;还有少量的施工“三废”和噪声排放的污染问题。在运营期,矿井的生产主要由井下开采、煤炭加工、煤炭储运及相应的辅助设施这四部分组成,每一部分在运行过程中都会直接的或间接的对环境造成影响。矿井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有煤炭在转载、储运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及锅炉燃煤所产生的烟尘和SO2对空气的污染;井下排水和工业场地污水排放对水体的影响;矸石、灰渣及生活垃圾等固废的不合理堆存造成的对大气、水体及土壤的影响;噪声排放对居民的影响。在运营期的生态影响主要是采煤引起的地表沉陷以及由地表沉陷引起的次生环境问题。包括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影响、对植被的破坏、对区内生态系统的演替的影响、地下水的渗漏、地质灾害、生态灾民等。其中,随着国家相关政策、标准的不断收紧,“三废”及噪声污染目前基本得到有效控制。由于生态破坏影响出现的时间滞后性、空间的差异性、治理与投入的持久性及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及补偿机制的缺失,使得矿区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着治理的主体不清、资金投入不足和监管不利等问题。一直以来,矿区开发的生态破坏并未得到有效的解决,已经成为影响矿区与当地居民关系,制约矿区发展的瓶颈,特别是在陕北那样的生态脆弱区尤其突出。闭矿后的生态影响主要是生产期生态影响的延续(生产期所造成的土地的破坏与污染等及社会经济问题。由于运营期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大、持续时间长,因此,运营期生态恢复及建设是矿井生态保护工作的重点。
不同的项目同一时段对环境的影响是不同的,这是由项目本身的特点及环境的特点所决定的。但大部分的项目均是以运营期的影响最大、最为持久,运营期的环境影评价始终是环评的重点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心所在。相对于运营期来说,矿井建设期时间较短,相应的影响持续时间较短,但有些项目如水利建设的施工期较长,其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要求对于不同的时期(根据评价对象至少对建设期和运营期)有环境影响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相应的环保措施。
②按影响的作用方式分类: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
人类活动的结果对人类社会或其它环境的直接作用,称为直接影响。(同时、同地、易于识别和量化)直接影响诱发的其它后续影响,为间接影响。(延后、异地)。如水库建设由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