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2015版(10)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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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
八、保管、养护及出库复核制度
1、 商品的保管养护制度:
(1) 公司商品保管、养护人员在质管科的指导下,全面负责在库商品的保管、养
护和质量检查工作。
(2) 公司设立养护记录,各类保管员为兼职养护员。对医疗器械每月检查一次,
并做好养护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与质管科联系妥善处理。
(3) 实行科学养护,做好养护实验工作,定期检查、总结,为商品储存养护提供
科学依据。养护员应按质量管理规定建立和健全公司商品养护工作档案。
2、出库复核制度:
公司设复核员,负责商品的出库复核工作。复核员必须逐一对照销售单上的单位、品名、规格、批号、产地、数量等项目核对(多批号的应注明每个批号的数量),保证准确无误,质量合格,并办好交接手续。
认真做好公司统一复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应保存。复核完一个品种后复核人员应在发货单上或凭证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