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报告(9)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内部控制报告
2.3 控制活动
2.3.1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在岗位设置前会对各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进行分析、梳理,考虑到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控制要求,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华菱集团一直都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谨慎进行职务分离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1)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并且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决策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监事会是公司监督机构,对董事、首席执行官及其他高管人员的行为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并进行审查,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客观性、公允性进行审核、评价,发表审核意见并提供给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管理层负责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职能部门和子公司来行使经营管理权力,管理公司日常事务,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4)公司根据经营范围和业务定位设置部门并进行职能划分,设立了人力资源与行政部、战略研究室、财务部、证券部、协同采购部、持续改进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职责明确,部门权利分配上相互制约。
2.3.2 授权审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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