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单据使用管理规定2012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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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
业务单据使用管理规定
为使公司各项业务规范有序,制定本规定:
业务单据是指本公司业务中使用的各类业务单表和业务联单。
第一条、 业务单据的开具及填写要求:
因公司目前初步实行用友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一部分业务单据仍是手工开具,现要求:实际发生的各类业务,在开具手工单据时,凡是用友系统中已有相对应档案信息的,应与用友系统中的档案信息保持一致, 以确保每一档案信息在用友中的唯一性。
(1)规定:在各项经济业务实际发生的同时,相关业务经办人均需按规定开具相关原始业务凭单,且所开具内容应按相关制度规定,确保与实际业务相符合。严禁提前签开业务单据或事后补单(对于生产领用直接原材料业务,仓库保管员可根据车间出具的排产单,对因领用量大不便一次领用,在一个工作日内同一班组多次领用的同一种材料,可在当班结束时一次性汇总开具领料单,但分次领料时要由领料人在保管员处作好记录)。所有业务单据内容填写应该按单据格式内容清晰、完整的填写,涉及到出入库货物的名称、规格、部门、单位等单据内容信息应写全称,不得写简称或别名,特别是货物名称及规格、计量单位等,应与用友软件档案中的该货物名称规格等信息对应一致。对一式多联的单据应一次性套复写,各联内容清晰、一致,在单据开具时,单张单据如有未填写内容的空白行,开单人应划斜竖线划销。如果填写不合要求,相应单据接收人应拒收,并要求责任人改正。原始业务凭单的填写要符合《原始凭证管理制度》规定的填写要求。
凡一笔经济业务的发生涉及到业务单位有出具经济业务凭单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