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I Q1第九版 中文版(14)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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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纲要Q1 2013第9版
对于直接影响产品实现或最终产品的非关键产品、部件或活动的采购,组织对供方评估的准则应满足5.6.1.2的要求或下列的一项或多项要求:
a) 验证供方的质量管理符合规定的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b) 评估供方满足组织采购的要求;
c) 评估交付的产品或完成的活动。
5.6.1.4 供方的再评估
对于供方(关键或非关键)的再评估,应按5.6.1.3的要求
5.6.1.5 供方评估-记录
评估产生的所有评估结果和任何措施的记录应给予保存 (见4.5)
5.6.1.6 外包
当组织在其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选择任何外包活动时,组织应确保满足其质量管理体系中所有适用的条款要素要求。组织应承担与产品实现有关的产品符合性满足规定要求的责任,包括适用的API 产品规范。
应保存外包活动的记录(见4.5)
5.6.2 采购信息
在与供方沟通之前,组织应确保规定的采购信息的充分性。提供供方的采购信息应文件化,并能充分地描述拟采购的产品或活动,包括验收准则,适用时应:
a) 供方程序、工艺和设备的批准要求;
b) 应用的规范的译文版本、图纸、工艺要求、检验指导书,追溯性和其它相关的技术数据;
c) 供方人员的资格要求;
d)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5.6.3 采购产品或活动的验证
组织应保持文件化的程序,规定必要的验证或其它活动,以确保采购的产品或活动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当组织或组织的顾客打算在供方地点进行验证时,组织应在采购信息中明确所打算的验证安排和产品放行的方法。
组织应确保并提供采购的产品或活动满足规定的要求的证据
组织应保存验证活动的记录(见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