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0110(11)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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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湖南家辉基因技术有限公司
第6页 第三章 试用期员工管理
3.1 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十八条 为使新员工尽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属团队和公司文化,同时明确新员
工在试用期期间,人力资源部、所在部门和新员工本人的职责,加强
试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条 所有通过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过内部招聘到达新岗位的员工都要
进行新岗位试用期考察。外聘员工的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内聘员工
的试用期为1个月,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经理可以根据试用员工的
具体表现共同决定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最短不少于1个月。
第二十条 由公司提出的进行岗位调动的员工不需要新岗位的试用期考察。
3.2 试用期管理程序
第二十一条 员工的试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外聘新员工的入职当日人力资源部将为新员工安排一小时左右的入职
培训,同时组织签定劳动合同;
2) 有关需求部门经理为新入职员工确定试用期培训计划和目标;
3) 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由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经理分别与之谈话,评价
新员工的工作业绩,并给予指导,了解新员工需要的支持;
4) 新员工转正日的前一周,应完成述职报告,部门经理和新员工做转正
面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
批表》、《试用人员情况报告》,并签署意见。
5) 人力资源部将应聘人员的述职报告、《试用人员转正审批表》、《试用
人员情况报告》转报公司总裁审批。
6) 总裁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向该员工发转正通知,并抄送员工部门
经理,同时和转正员工进行转正面谈。
7) 总裁没有批准转正的,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延长试用期、调职或办理辞
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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