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9)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市水务局: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相关水文资料,并做好受灾区水情和汛情的监测以及地质灾害引发的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
市农业局: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后的农业恢复工作。
市商务局: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应急处置的生活必须品供应保障。
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救治工作,做好灾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并根据需要对灾区卫生部门提供人员和技术支持。
市旅游局:负责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服务设施的保护和排险,做好旅游景点游客的疏散工作。 市畜牧局:负责组织灾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加强动物疫情的监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动物疫病的爆发流行。
市城乡规划局: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负责恢复重建的规划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与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中的安全生产协调工作,调查处理突发地质灾害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