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5)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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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充分发挥专家在应急处置中的参谋作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为突发地质灾害的预警和处置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一旦出现灾情能快速反应,科学处置。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组成
指 挥 长:市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联系应急管理工作的副秘书长
市政府联系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副秘
书长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市民政局局长
成 员: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畜牧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政府应急办、市防震减灾局、眉山军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