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11)
发布时间:2021-06-06
发布时间:2021-06-06
各区县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形成覆盖全市的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市国土资源、水务、防震减灾、气象等部门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与全市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地震监测网络互联,连接省有关部门、市、区县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
3.1.2 信息收集与分析
市、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市、县地质环境监测站要广泛收集整理与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有关的数据资料和信息,进行地质灾害中、短期趋势预测,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资料数据库,实现各部门间的共享。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本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年3月底前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说明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对象、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3.2.2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