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7)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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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区域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规模、潜在威胁、影响范围以及诱发因素;组织应急监测,实时掌握险情灾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体系建设项目的立项与管理,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负责协调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电力等救援物资、设备的紧急调用;参与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后恢复重建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学生及教职员工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参与协调学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及恢复重建工作,妥善解决灾区学生的就学问题。
市公安局:负责应急响应时的治安、消防、交通管制和其他措施的落实,组织受灾区人员疏散、撤离到安全地带,对已经发生应急处置后的和可能引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