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B 45T960-2014(14)
时间: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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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安全紧急情况的,项目部应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向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并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后果扩大。
8.17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应派出人员定期巡逻施工现场,督促项目部实施基坑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8.18施工单位应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施工现场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抢险人员和抢险器材。
9监理
9.1监理单位应将基坑工程安全列入监理内容,针对基坑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要求,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并写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
9.2监理单位在基坑工程监理中,应完成下列工作:
a)检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测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具备开挖条件后发布开挖通知;
b)检查和督促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监测方案和各项检测工作的实施;
c)检测和督促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以及安全制度和各项技术措施的落实;
d)原材料取样送检和现场检测时u,监理人员应站旁边见证确认。
10 验收
10.1基坑工程验收必须以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边环境安全为前提。当设计有指示时以设计指示为依据,无设计指示时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和施工方案的规定执行。
10.2支护结构施工过程中,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到场,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基坑工程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检检查员,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标准要求进行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10.3 支护工程检验批、分项、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参照执行GB50300,并应符合GB50202的规定,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
a)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
b)半成品如预制桩、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c)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d)检查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记录。
11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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