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基坑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B 45T960-2014(10)
时间: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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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监测元件预留(埋)平面布置图和竖向布置图;
d) 支护结构详图(配筋图);
e) 支撑系统结构详图(配筋图);
f) 连接节点详图;
g) 基坑开挖剖面图;
h) 降(止、排)水设计图。
6.20设计总说明除应有一般结构设计说明外,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a) 施工程序及施工要求;
b) 监测要点;
c) 基坑失稳预警指标(变位、沉降、隆起、倾斜、应力、裂缝);
d) 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影响及保护措施;
e) 基坑周边荷载限值;
f) 基坑暴露时限;
g) 分段验收的要求;
h) 需要关注的周边建(构)筑物的基础形式和地质情况。
6.21总平面布置图应准确表示:
a) 地下室轮廓线和开挖轮廓线;
b) 支护结构、支撑系统、止水帷幕、排水沟及抽水井的平面布置;
c) 基坑周边建(构)筑物的轮廓线和层数,基坑周边道路和市政管线的平面位置。
6.22监测元件预留(埋)平面布置图和竖向布置图应表示不同测试元件的图例及其在平面和竖向的位置,布置密度和间距应满足数据动态分析的要求。
6.23 基坑开挖剖面图应表示所剖到断面的标高、坡比、排水沟、管线、止水帷幕、支护构件、支撑构件和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的道路、市政管线、建(构)筑物及其基础。
6.24设计降水系统时,应考虑坑内外降水对周边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并有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6.25与拟建地下结构相结合的基坑支护设计,应与拟建工程设计密切配合。
6.26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向基坑工程施工单位作技术交底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服务工作。
6.27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参与施工方案和监测方案的审查或论证,并结合实际的施工场地布置、施工工况和作业流程复核设计文件。
6.28基坑工程设计单位应协助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并参加基坑工程的过程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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