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管理制度(7)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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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安全劳动保护措施的制定。
3、设备检修主人应参加设备重大改进、异动以及重大消缺方案的分析研究,参加分部试运、调试工作,并在实施过程中发挥主人的作用。
4、设备检修主人应直接组织或参加设备检修和消缺工作,并对其检修工艺质量负责。因故不能参加时,则及时向有关专责人员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当发现检修工艺质量存在问题时,应按标准和规程及时提出实施意见,若设备已投入运行时应提出监视措施。
5、特殊情况下,设备检修主人可依据本专业专工或班组长的临时安排由其它人员代理,在代理期间,或者在代理结束后,由于因自己工作过失导致设备发生问题,代理主人应承担责任。代理主人应向设备主人交待代理其间的设备状况。
6、对自己所辖设备进行定期检查,每日巡视两次,对于设备缺陷,应遵照设备缺陷管理标准及时妥善地予以处理。
7、所辖设备发生问题后,设备主人应立即赶到现场积极处理。
8、设备检修主人应随时掌握备品备件储备情况,存放地点,当储备量低于额定标准时,应会同有关负责人制订计划及时补充。
9、设备检修、维护、试验等所需要的专用机具、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