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家炳中学学校章程(修订稿)02、9
发布时间:202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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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田 家 炳 中 学 学 校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科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自主发展、自我约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束的运行机制,确保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校名为“上海市田家炳中学”,校址:上海市景凤路185号。 学校是一所由香港著名实业家田家炳先生捐资、闸北区政府投资,合力兴办的国有承办制完全中学。 学校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为人民服务,坚持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积极进行成功教育的研究和实践,注重面向全体学生,重视人文精神和文化底蕴的培养,追求学生多方面的成功。学校办学目标是:以成功教育为特色,把学校办成上海市和国内一流民办学校,进而使学校成为在国内外有一定知名度的高效能学校。学校的校训是:认识自我,超越自我,奉献自我。 学校按党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要求,在区教育局直接领导下,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初、高中阶段的教育教学任务,培养合格的有一定特长的初、高中毕业生。 第二章 学校的管理 学校设立董事会,实行董事会监督指导、闸北区教育局直接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对外代表学校,是学校法人代表。 学校党支部是学校政治思想工作的核心,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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