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综治工作考评办法(4)

发布时间:2021-06-06

井冈山大学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评细则

3—1 建立健全与本单位职能相适应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如:学生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安全教育制度、学生宿舍管 理制度、重点要害部位安全管理规定、处置社会安全类突 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2

根据不同单位职责, 由考评组确 查阅单位相关制度。 定制度建设情况, 原则上每少一 (考评组考评) 项制度扣 0.4 分。

3 3—2 对下属科室逐级实行综治目标管

理,签订责任书,并 制度 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建设 将综治检查、考核结果列入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条件, (6 分) 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

2

未建立责任追究机制不得分; 未 查 阅 责 任 书 和 有 关 逐级下达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 材料(考评组考评) 或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的不得 分。

3—3 坚持检查、督查、报告制度。学院每学期至少开展 2 次安全稳定工作检查、督查,并及时通报情况。

2

考评组考评

开展一次检查或督查含通知、 记 录、通报三环节;每少一环节扣 0.3 分。 发现一处安全设施未按要求管理

4—1 物防设施、技防设施、消防设施、水电设施等管理规

4 范,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设施 建设 (4 分) 4—2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责任明确。

2

实 地 查 看 或 收 集 相 扣 0.2 分;发现技防设施运行不 应 信 息 情 况 ( 考 评 正常,既不维修也不报告的,每 组) 处扣 0.5 分;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的不得分。 危险品库房制度不健全的扣 0.5

1

实地察看(考评组) 分;责任人不明确,管理有漏洞 的扣 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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