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8)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项目负责人报告,并制定监督整改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凡遇到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旁站监督:
5.1地下暗挖作业。
5.2基坑、沟槽施工作业。
5.3人工挖空庄作业。
5.4脚手架作业(包括组装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悬挑架、外挂架、
吊栏架及附着式脚手架的安装、提升、移动、拆除等)。
5.5模板工程(包括码放、安装和拆除等)。
5.6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7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及物料提升机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5.8高压线防护架搭设、拆除作业。
5.9变压器(箱变)防护、电缆敷设作业。
5.10起重吊装作业。
5.11地下管道清理、维修作业。
5.12建筑物拆除、爆破作业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拆除作业等。
5.13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必须实行监督旁站。
6、旁站监督人员应认真填写《安全旁站监督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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