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施工安全旁站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施工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条例》结合《北京市住总集团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项目
部施工安全旁站制度。
1、凡是危险性较大的的工程,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旁站监督。
2、执行旁站监督的管理人员必须是持有安全岗位证书的专业人
员。
3、安全管理人员旁站监督的主要职责:
3.1熟悉旁站监督施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保证施工方
案、操作规程、安全措施到位。
3.2检查旁站施工过程的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安
全教育情况和相关的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
3.3检查作业项目的施工作业环境、安全防护设施及临时用电设
施。
3.4检查作业项目涉及到的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5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
3.6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停职施工作业或要求作业人员撤离作业
地点。
4、旁站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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