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0)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项目部组建安全生产委员会,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主管领导
生产经理、各外施、专业分包队伍主管负责人。成员为项目部专职安
全员、消防安全员、生活后勤负责人、各外施、外分包专职安全员。
2、对所有入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对特种工人根据工种特点、
职业要求进行职业岗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本工种作业。
3、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信号工、塔吊司机等作业人员,必须
按照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
4、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使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
用品。
5、特种作业人员按要求,定期发放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
要定期进行检测。电工:绝缘鞋、绝缘手套、电、气焊工:绝缘手套、
绝缘鞋、焊工帽及护目镜。架子工:紧身工作服、安全带,防护鞋、
工具袋等。
6、项目安全员、消防管理员,要在平时巡视检查过程中,检查特种
作业人员是否配备齐全安全防护用品,并检查是否正确使用。
7、信号工要配备指挥塔吊用的哨子、红绿旗、对讲机,夜间施工严
禁使用哨子。
8、电工检修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电气设备,需二人操作。必须切
断电源,箱门上锁,悬挂警示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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