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5)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28)、手持电动工具电源线不使用插头,未使用橡套电缆线,
电源线接头包裹不严、裸露严重。
(29)、作业中从高处往下抛撒物料。
(30)、配电室或电路维修时,未悬挂停电标志。配电箱、开关
箱内、闸具不齐全、不匹配。
(31)、在施工程楼内使用的低压照明线路乱拉乱扯,不做固定
处理。
(32)、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酗酒、赌博、打架斗殴。
(33)、私自动用消防水箱、消火栓、灭火器材。
(34)、木工房、材料库、油漆库违反防火规定。
(35)、电气焊未按要求开取(用火证)、不设看火人、看火人不
负责任。
(36)、私自动用木工房、消防桶、灭火器,不及时清理碎料、
刨花、锯末,违反木工房防火要求。
(37)、违反交通安全法,造成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员驾
驶车辆。
(38)、违反生活区管理规定,宿舍内时用电炉、电饭煲及太阳
灯取暖,且屡教不改。
(39)、偷盗国家、集体、他人财产,变卖及坚守自盗者。
(40)、无故损坏国家财产、公共设施及成品半成品。
四、处罚金额:
触犯本条款的单位、集体按情节处罚500元-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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