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7)
时间:2025-07-10
时间:2025-07-10
事故救援及报告制度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不论谁接到报告后,要及时向上一级
领导报告,不得不报,不得拖延时间不报、更不能谎报。
2、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启动救援预案,及时救助受伤人员,以
最短的时间送往医院救治。
3、事故发生后,按照救援案的安排,尽快安排抢救国家物资。
4、事故发生后,要按照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去做。
1)、事故发生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没有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3)、
事故本人没有受到教育和处罚不放过;4)、对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结
果不放过。
5、主管经理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6、发生事故要逐级上报;班组长向栋号工长报告、栋号工长向
主管领导报告、主管领导向项目经理报告、项目经理向工程总承包部
报告。
7、事故发生后,要准确上报: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3)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
制情况。
8、事故发生后,要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及配合公安人员的调查取
证工作。
9、做好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报表及记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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