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石油库及汽车加油站设计规范(12)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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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加油站内的各建筑物、构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 表3.2.2
注:①站房包括:营业室、值班休息室、卫生间、储藏间等。
②其它建筑物、构筑物系指根据需要设置的汽车洗车房、加润滑油间和零售油品间等。 ③直埋地下卧式油罐与站房无门窗的实体墙一侧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④加油机或油泵房与非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5m,与实体围墙的安全距离可不限。
第3.2.3条 站房与独立锅炉房的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
第3.2.4条 加油站的停车场及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停车场内单车道宽度不应小于3.5m,双车道宽度不应小于6.5m。 二、停车场地坪及道路路面,不得采用沥青路面。
第3.2.5条 一、二级加油站与建筑物相邻的一侧,应建造高度不低于2.2m的非燃烧体实体围墙,面向进、出口道路的一侧,宜建造非实体围墙。
第三节 站房与加油岛
第3.3.1条 加油站站房室内地坪的标高,应高出室外汽车加油场地地坪的标高0.2m。
第3.3.2条 加油岛及汽车加油场地宜设罩棚,罩棚的有效高度不应小于4.5m。专供小轿车用的加油站的罩棚高度,不应小于3.6m。
第3.3.3条 加油岛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加油岛应高出停车场的地坪0.2m。
二、加油岛的宽度不应小于1.2m。
三、加油岛上的罩棚支柱距加油岛端部,不应小于0.6m。
第四节 油罐
第3.4.1条 加油站的汽油和柴油储罐应采用卧式钢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