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110722改)(20)
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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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准备计划;
2保证工期的措施;
3 主要设备(光伏组件、逆变器、汇流箱等)供应计划;
4 主要施工机械的配置计划;
5 劳动力平衡计划。
7.3.3 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应以里程碑进度为节点,土建、安装、调试作业的安排均应确保里程碑进度的实现。
7.3.4 工程进度控制应根据施工综合进度要求,提出主要设备、施工图纸和资料的交付进度,不应因设备供货延后或设计文件供应不及时影响施工进度。
7.3.5施工组织设计应以工程施工综合进度为依据,对各单位工程施工物资(包括设备、材料等)的需求计划进行综合安排。
7.3.6 场内交通主干线应先行安排施工,并确定施工道路投入使用时间。
7.3.7 根据混凝土供应方式可提前建设砂石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
7.3.8 准备工程如场地平整、施工工厂设施等的建设应与所服务的主体工程施工进度协调安排。
7.3.9 工程防洪排涝设施及水保、环保措施施工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
7.3.10 光伏阵列基础混凝土施工可安排开挖与混凝土浇筑平行作业;光伏设备安装可安排与电缆敷设、电器设备安装平行作业;综合楼、升压站施工应与光伏阵列施工平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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