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110722改)(12)
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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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施工准备
4.1 一般规定
4.1.1 施工准备应贯穿施工全过程,在开工前进行全场性施工准备,开工后针对实际情况和季节变化,及时对全场性施工准备做出补充和调整。
4.1.2 全场性施工准备前应根据地面光伏发电工程、BAPV光伏发电工程各自的特点与施工难点,明确管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工期目标、安全目标及文明施工目标等。
4.2 技术准备
4.2.1 技术准备应对以下资料进行搜集、整理与分析:
1 站址区的自然条件,包括地形与地质构造与状态、水文地质、地震级别与烈度、气象资料(气温、雨、雪、风和雷电等)等,分析气候对工程施工带来的影响。BAPV工程还应掌握原建(构)筑物的结构特点、分析荷载变化对原建(构)筑物的影响等。
2 项目建设地区的技术经济条件,包括当地施工企业及制造加工企业提供服务的能力及技术状况、物资供应状况、地方能源和交通运输状况、医疗和消防状况等。
3其它有关设计资料,包括工程的批准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现行的相关规范及法规、设备技术文件、相似项目的经验资料等。
4.2.2 参加施工和经营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应进行施工图纸和有关设计技术资料的熟悉与审查工作,了解和掌握设计意图及设计要求。4.2.3 根据施工图纸确定施工项目的工程量,由现行预算定额或地区计价表、施工方案、费用计算规则及取费标准等编制施工图预算及施工预算。
4.3 物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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