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110722改)(16)
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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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 合理安排土建及安装先后顺序,避免工作面间相互干扰。
6.1.5 施工场地内竖向布置(含场地排水),应与电站竖向布置统一规划。
6.2 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布置
6.2.1 施工临时设施有办公室、宿舍、食堂、仓库、修配间等建(构)筑物,临时设施与施工工地间距满足消防安全距离,避免相互干扰。
6.2.2 施工各工地布置时应综合利用空地,并考虑扩建条件,同时各工地应靠近使用地点,避免二次搬运。
6.2.3 混泥土搅拌站及砂石水泥堆场,应靠近基础施工点,减少运输距离。钢筋混凝土预制场,宜靠近搅拌站布置。
6.2.4 主要设备存放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存放场地应采取防水、防倾倒等措施。
2 宜集中存放,便于管理。
6.2.5 电站临时施工建筑总面积应根据电站规模、当地环境和生活条件确定。
6.3 供水、供电及通信
6.3.1 施工现场的供水量应满足全工地的直接生产用水、施工机具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的综合最大需求。
6.3.2 施工区在无直接引接水管线条件时,可采用水罐车运输,同时场内应设临时水池。
6.3.3施工现场的供电量应满足全工地的土建和安装的动力用电、焊接、照明等的最大用电量。
6.3.4 施工通信范围含由当地电信局引到现场施工通信总机的引入端,但不包括通信总机。场内可按标段划分情况配对外中继线。配置时应永临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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