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110722改)(15)
时间:2026-05-07
时间:2026-05-07
积。
5.3 施工总布置方案
5.3.1 施工生活区布置时宜采用集中布置形式。
5.3.2 施工生产区布置时,各类堆场、施工机具停放、机械动力及检修场、水泥砂石料堆场及混凝土搅拌站宜集中独立布置。
5.3.3施工现场分标段较多的工程,可根据现场情况按标段独立布置生产、生活区。
5.3.4 BAPV项目应结合建筑物屋顶结构形式、建筑物内部空间、附近场地情况、主体工程施工总布置方案进行布置。施工生活区与生产区宜相互独立、避免干扰。
5.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5.4.1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地面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宜在不小于1:2000地形图上绘制,并带有坐标方格网。BAPV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能够反映建(构)筑物位置及周边可利用场地。
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光伏阵列、升压站、综合楼、围墙、各作业场、堆放场、临时道路和永久道路、主要供水供电管线、施工期间场区及施工区竖向布置、排水设施及租地边界等相对位置及平面布置尺寸、坐标和标高等。图中应注明施工区测量控制网基点的位置、坐标及标高。
3 BAPV工程应注明拟建建(构)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的相对位置及平面布置尺寸、坐标和标高等。
6施工临时设施及场地
6.1 一般规定
6.1.1 施工生活区布置以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为原则,应依托进场道路布置。
6.1.2 施工生产区布置时,宜利用场内不建或缓建位置灵活布置,用地应从严控制,减少单纯施工所需临时租地。
6.1.3应根据工程需求确定大宗材料储备量,严格核算场地大小。对于安装设备在条件容许时,宜采用随到随安装方式,减少现场堆放量。
上一篇:普修羽毛球理论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