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20110722改)(18)
时间: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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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施工总进度编制原则
7.2.1 编制施工总进度应遵守下列原则:
1 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2 采用国内平均先进施工水平合理安排工期;
3 资源均衡分配;
4 各项目施工程序前后兼顾、衔接合理、施工均衡;
7.2.2光伏发电工程施工里程碑节点宜按以下划分:
1 “四通一平”施工单位进场(工程开工)
2 “四通一平”及临建完成
3 光伏阵列基础、支架施工完成
4 生产综合楼、配电室等建筑物土建完成
5首批光伏发电设备安装调试完成
6 首批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7 末批光伏阵列并网发电
8 工程整体移交生产
9 整体竣工投产
7.2.3 施工总进度编制宜按照上述九节点进行工期排定,提出施工关键线路,突出主、次关键工程;明确开工、首个阵列并网发电和工程完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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