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 交公路发〔 20(10)
时间: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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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特殊检查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实施。
特殊检查应采用仪器设备, 通过检测或试验的方法, 并结合理论分析, 对桥梁的缺损状况、病害成因、承载能力或抗灾能力作出科学
明确的判定。并根据检测结果提出针对性的维修处治措施建议。
桥梁的特殊检查评定应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依据检查结果,桥梁技术状况等级评定分为一至五类。
一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完好或良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保养维护。
二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良好或较好状态,仅需对桥梁进行小修或保养。
三类桥:技术状况处于较差状态, 个别重要构件有轻微缺损或部分
次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但桥梁尚能维持正常使用功能。
四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差的状态, 部分重要构件有较严重缺损或部
分次要构件有严重缺损,桥梁正常使用功能明显降低,桥梁承载能力降
低但尚未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五类桥:技术状况处于危险状态, 部分重要构件出现严重缺损, 桥梁
承载能力明显降低并直接危及桥梁安全。
第二十三条公路桥梁技术状况由桥梁管养单位负责组织评定。对
非收费公路、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上评定为四类和五类的桥梁按以下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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