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的廉实力及其风险分析(6)
时间: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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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廉实力
侈浪费,尤以公车使用、公款接待和外出公务方面的浪费现象最为严重。(3)公私不分,随意性大。这部分费用已经不是履行公务需要,而是利用职务之便或假借履行公务之名的纯粹个人消费,最常见的现象包括公车私用、私餐公请、公务娱乐、公务手机用于私人目的等,还包括用公款支付或者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购置住宅、住宅装修、物业管理等生活费用。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过度职务消费虽然尚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职务犯罪的诱因之一,很容易滋生奢靡之风并产生贪污腐败行为。根据近年来对国有企业职务消费现状的调研和分析,过度职务消费已经成为企业员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其主要危害包括:(1)增加了企业生产成本,对企业自身造成经济负担和压力。企业发生的与企业领导人职务相关的一些非生产性经营费用,一般都计入企业管理费中。一些国有企业对这方面的开支控制不严,大大增加了生产经营成本。2004年上海兰生集团公司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常中被双规,就与他的生活严重腐败相关。据举报,常中掌握十多张各类信用卡、会员卡、贵宾卡用于各种消费,一年应酬等方面的开销在300万元以上。[8]
(2)引发领导层和企业员工之间的矛盾。一些企业领导人员在职务消费方面对自己要求不严,不但享受正常的职务消费,而且互相攀比、奢侈浪费,更有一些害群之马在职务消费方面假公济私、公款私用。这种局面会降低企业领导层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影响领导层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尤其是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如果企业领导人员不能与职工同甘共苦,必然会引起广大职工的强烈不满,从而引发比较严重的干群矛盾,甚至会危及到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9](3)诱发领导人员贪污腐败问题。由于国有企业对职务消费监督机制的普遍缺位,少数企业负责人趁机钻制度和管理上的空子,在职务消费方面大搞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等勾当,很容易便会诱发贪污腐败现象。
五、国有企业廉实力的风险特征
随着我国国有企业的资产规模不断扩大、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影响企业廉实力的这些风险,跟以往相比,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也为相关的控制和防范措施增加了难度。
(一)涉案人员集团化
近年来,国有企业贪污腐败案件中,团伙作案的情况愈加普遍。其主要表现为以某些高层领导尤其是企业“一把手”为核心组建庞大的利益团伙,包括多层级、多数目的企业成员共同参与,全方位实施犯罪行为。有的企业领导成员在政治上丧失党性原则,拉帮结派、排斥异己,形成具有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他们在经济上互相利用、相互牵连,结成利益共同体。在法人治理结构和权力制约机制尚不完善的企业,这种利益共同体的危害尤其严重,直接威胁着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以徽商集团案件为例,连同原董事长蔡文龙在内,因违法违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17人中,有11人是集团部门及二级公司的“一把手”。蔡文龙大多与其安插在本集团人、财、物等重要岗位上的同乡、情人、老部下共同作案。因蔡文龙案被移送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处理的19名涉案人员中,有11人是蔡文龙的同乡,7人是他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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