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讲义(12)

发布时间:2021-06-05

约书亚记讲义

“不要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倒要像从死里复活的人,将自己献给神,并将肢体作义的器具献给神。”(罗六13)

神的儿女们有这样得胜的生活,但不一定没有内心的战争,正相反的乃是以色列人最猛烈的战争乃是在迦南,但神必给他们得胜的能力。

离约但河五里地的吉甲,是他们过河以后第一个安营的地方(请看地图)。当他们与迦南人交战的时候,吉甲是他们的大本营,将妇女孩子们都留在这地,直到征服分地之后,再带他们走。这是放纪念石最合适的地方,当妇女以及成年的孩童们看到打仗的人从战场上回来,这些石头就提醒他们记得神为他们所作的事。

他们另把十二块石头放在约但河中(是约柜停留使河水不流的地方),已被水所淹没。(十二代表以色列民全部,旧人已全部死灭在河中),带去立在吉甲的十二块石头,表重生在美地的新人;他们看到在吉甲的十二块石头就感谢神的拯救。

四、征服耶利哥(五、六章)

耶利哥是他们仇敌中的第一个坚固保垒。约书亚在这次的大战争中按着神的吩咐去赶走住在迦南的七族。

为什么神要以色列人与他们争战?又要“将他们杀尽,并全然的毁灭他们”、“不可顾惜他们”、“将他们的名字从天下除掉”、“其中凡有气息的,一个不可存留”。(参阅申七章,二十16-18)。

关于以上的命令,常听到有人批评说:“神吩咐将无辜的人,妇女、孩子们都杀尽,那是多么残酷的一件事。”他们又问“一位满有慈爱的神那能作这样的事?”

这些任意批评神的人应当仔细的看圣经,特别看利未记与申命记,便能看到神要灭尽迦南人的理由。第一、这些国是坏到极处,利未记十八章可说是他们罪恶的一览表(有的罪简直是不可去想象的)。再读神的说明——利十八24、27,必更知迦南人犯了许多可憎恶的罪。(再看申十二31),从这些章节里面,就能看到他们的罪恶已到极点,实在不能再容让他们存留在地上。神是这地的主,祂可以在任何时候,只要认为合宜,就有权利将这地的居民驱逐出去。他们犯罪的程度已到达神必须赶出去的地步。若是神要拯救人类脱离败坏,正好象在洪水以前的情况一样。犹如一位医生要除去人身上的毒瘤,必须先将坏的部份割去,才能救他全身的生命。

照样,迦南地是属于以色列人的,神是地主。神已将这地水远赐给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创十二6、7,十三14、15、17),但当时迦南人却是霸占者。

以色列人与迦南人的战争是比国与国之间的战争还厉害,撒但和祂的群众已经管理这地的居民很久,所以要驱逐他们出去之外,还要征服他们至完全灭绝。

为什么神要以色列人作这样流血的事呢?为什么神用战争而不用瘟疫、饥荒或别的方法呢?这是因为以色列人作了神的执行者,需要他们学习严格的教训,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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