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与政治(6)

发布时间:2021-06-11

度是保障这种国家性质和实现我国人民根本利益的一种政权组织形式。

10.人大的原则:一,党的领导原则,民主集中制首先是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即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二,选举与监督原则,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都由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三,国家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都有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以便由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四,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的原则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原则。

11.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与地方是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地方的国家机关是中央国家机关的附属机构,他们的目标都是为了社会的发展而为人民做贡献。中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法律上,中央的一切都与地方平等,但在政治地位上,中央高于地方,他们共同促进国家的兴旺发达。在中国,中央与地方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实行民主集中制,共同为国家的发展而奋斗。

12.完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地方主义严重,中央与地方的权限争议缺乏规范化的解决途径,因此地方和中央的关系还有待进一步调整和改革,以实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合理化和合法化。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合理化就是在单一制的国家,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要适度。中央政府的必要集权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持民族国家统一、维护中央政府的权威和市场秩序、宏观调控社会和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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