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注释)(5)
时间:2025-04-04
时间:2025-04-04
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还是对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简化及重新组合调整,增加了2015年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一些规定。只是更易理解和执行一些,但4.5管理体系对各要素仅编号,而未列出要素名称。使用很不方便!本人把CL01及CL52(CL01的应用要求)以及《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在新版《准则》中标注出来,希望对学习使用新版《准则》有所帮助!
h)设备的任何损坏、故障、改装或修理。
4.4.5(CL01-5.5.7)曾经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已显示出缺陷、超出规定限度的设备,均应停止使用。这些设备应予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标签、标记以清晰表明该设备已停用,直至修复并通过校准或核查表明能正常工作为止。检验检测机构应核查这些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先前检验检测的影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4.4.6(CL01-5.5.8)检验检测机构需校准的所有设备,只要可行,应使用标签、编码或其他标识,表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的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CL01-5.5.9)无论什么原因,若设备脱离了检验检测机构的直接控制,应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行核查,并得到满意结果。
4.4.7(CL01-5.5.10)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CL01-5.5.11)当校准产生了一组修正因子时,检验检测机构应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例如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CL01-5.5.1
2)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发生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
4.4.8(CL01-5.6计量溯源性)(CL01-5.6.1总则)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辅助测量设备(例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设备校准的计划和程序。(CL01-5.6.2.1.2、CL01-5.6.2.2.2)当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
4.4.9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标准物质的溯源程序。(CL01-5.6.3.2标准物质)可能时,标准物质应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CL01-5.6.3.3期间核查)检验检测机构应根据程序对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以维持其可信度。(CL01-5.6.3.4运输和储存)同时按照程序要求,安全处置、运输、存储和使用标准物质,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整性。
4.5具有并有效运行保证其检验检测活动独立、公正、科学、诚信的管理体系(CL01-4.2管理体系)
4.5.1(CL01-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与其活动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应将其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制订成文件,并确保检验检测结果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传达至有关人员,并被其获取、理解、执行。
4.5.2(CL01-4.2.2)质量手册应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检验检测机构描述、人员职责、支持性程序、手册管理等。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手册中应阐明质量方针声明,应制定管理体系总体目标,并在管理评审时予以评审。质量方针声明应经最高管理者授权发布,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最高管理者对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的承诺; b)最高管理者关于服务标准的声明;
c)管理体系的目的;
d)要求所有与检验检测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质量文件,并执行相关政策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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